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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随着中国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权力要素流入社会,公民社会从无到有、从少到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它的作用和价值已得到了广泛的承认。建立我国公民社会指数是我国公民社会发展和理论研究的现实性需要。由于我国公民社会起步晚和公民社会理论研究滞后等原因,中国没有自己的公民社会指数。本文对我国公民社会的概念、公民社会与国家的关系、公民社会主体构成、公民社会对促进社会进步发生的作用等理论进行了梳理;并选择定量型社会科学研究方法中运用广泛的“指数”方法,作为系统评价我国公民社会情况的研究方法;这两方面的研究为本文的研究打下了理论和方法论基础。本文介绍了已引进中国的两种公民社会指数,全球公民参与联盟公民社会指数和霍普金斯公民社会指数,并依照对中国公民社会发展的特殊性分析,对这两种评价方法进行了评价。本文指出:国外的公民社会评价方法不能直接应用于对我国公民社会状况的评估,我国应建立自己的公民社会评价体系,即“中国公民社会指数”。最后,本文通过确立我国公民社会主体的范围,归纳评价我国公民社会状况的相关因素形成系统指标体系,借用“指数”这一社会科学研究的方法和程序,提出了构建“中国公民社会指数”体系的框架和研究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