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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不同于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保险,它是一种社会工作,是由政府支持运作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履行维护人民生存权利的一种政府行为,是社会安全、社会保障的最后防线。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障的一个重要方面,它主要是国家和社会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等方式,对因各种原因导致陷入生存困境的社会成员,给予暂时或长期的财物接济和生活扶助,以使其基本生活得到保证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在中国,它主要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涉及生活住房保障、医疗教育救助、灾难贫困救助等多个方面。社会救助离不开社会公正,社会公正是对社会救助的伦理性的要求,它旨在规范社会群体的行为,它不同于公平,因为公正没有参照对象,它是公平的正义,主要体现为平等、自由与合作的基本理念。当前中国社会救助中的公正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社会救助理念中如何坚持公正的价值原则,即社会救助只能对被救助者实施最低的生活保障,不能出现“养懒汉”或西方称之为“福利依赖”的现象,否则就是对救助者的不公平。二是在具体社会救助项目实施中如何保障实现公正的问题,就中国目前看,主要涉及最低生活保障、灾害医疗救助和教育法律救助等方面的公正问题。要保障当前中国社会救助的公正,首先在社会救助制度设计和具体社会救助实施中应坚持公正的价值取向,这是实现社会救助公正的理论基础;其次在具体社会救助的实施过程中应贯穿公正的价值原则,它包括社会救助的对象性原则、社会救助的全民性原则、社会救助的非义务性原则和社会救助的一贯性原则等;再次实现中国社会救助公正关键在制度的完善,因此,我们要从健全公正的社会救助法制体系、建立公正的社会救助保障体系、发挥非盈利机构及个人的补充作用等方面做起。总之,社会救助的主要对象是弱势群体,是缺乏生存基本条件的群体,我国在制定相关救助政策的时候,应当先定位救助对象,把弱势群体的生活境况考虑进来,然后依照公正的原则建立相关制度,实施社会救助,提升弱势群体的生存能力,并给他们提供工作的机遇,从而消除社会矛盾,实现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