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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范围内,中国最早发现并命名了南海诸岛,对其进行长期的开发经营和管辖,中国对南海诸岛及附近海域的主权有充分的历史和法理依据。但是,进入20世纪70年代后期,伴随着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以及国际形势的变化,特别是奥巴马政府上台后的亚太战略再调整,南海海域的国际争端愈演愈烈,南海周边国家纷纷提出权利主张,成为影响区域和平发展的重要因素。中国对南海的主张主要依据历史性权利。对于周边国家提出所谓权利主张,中国可依据国际法理论给予充分反驳。2016年,菲律宾单方提起南海仲裁,裁判结果否认了中国对南沙群岛的主权以及断续线的历史地位。面对各方挑战,如何“有理、有据、有节”地处理好南海争端关系着国家稳定、经济发展。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途径主要有国际司法途径和外交途径。国际司法途径简便高效却不易做出符合南海地区实际情况需要的判断。外交途径虽复杂低效,却能够通过国家间的协商谈判因势利导实现争端管控。因此,须在“双轨思路”下结合国际法理论探索外交途径解决南海争端,并不断完善国内海洋立法,为争端最终解决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