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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00年以来《中国统计年鉴》的数据显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间的差距在逐年拉大。从国家公布的2003年到2015年的基尼系数可以看出,我国的基尼系数均大于警戒值0.4,在2008年时,该数值甚至超过了 0.49。基尼系数表明,我国目前的贫富差距已变得十分严峻。造成此现象的原因众多,其中税制改革跟不上经济发展的步伐是造成我国贫富差距变大的主要原因之一。值得注意的是,个人所得税作为国家调控宏观经济和收入分配优化的税收杠杆,却没有充分发挥出其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我国目前的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为纳税单位进行征收的,没有考虑到家庭结构的因素,也没有考虑纳税人的生计费用扣除等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导致税负的不公平。在2015年和2016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中都提到了财税体制的改革,尤其在2015年的《意见》中更加细致地提出了研究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改革方案,因此,个税改革势在必行。改革包括的方面众多,文章主要分析了考虑家庭结构的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文章利用中国健康与营养调查最新发布的关于城乡居民微观家庭经济数据,选取包括食品、居住、衣着等八类家庭消费品为指标,并将家庭结构分为单身家庭、夫妻二人家庭、夫妻二人加一成年子女等八类家庭,根据净等价收入模型,利用以上指标建立家庭等价规模的回归模型,得到等价规模家庭成员的权重指标:即家庭中第一个成年成员(在调查数据中指户主)的权重记为1,其他成年成员(包括成年子女)的权重记为0.97,未成年子女的权重记为0.48,老年人的权重记为0.65。通过对考虑家庭结构和不考虑家庭结构进行费用扣除的可支配收入进行方差分析,进一步验证了考虑家庭结构进行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更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针对上述的分析结果,提出按照等价规模系数来计算家庭不同成员的消费福利水平;扩宽费用扣除的范围,将生计扣除和成本扣除等考虑进去;与物价指数相联系;以身份证信息为标识码建立大数据网,与各部门合作更全面地对纳税单位进行费用扣除;抽取部分地区试点试验,找到最优的税收制度继而推广到全国等设置费用扣除标准的相关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