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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社会转型时期,强化利益均衡,实现社会和谐,公民参与地方政府决策是不可或缺的。对当前中国地方政府决策中公民参与进行有益的探索,有助于提高公民意识,转变地方政府传统的决策模式。通过对公民参与的概念和前沿理论及国内外公民参与发展情况的介绍,展现了国外公民参与的发展情况和中国公民参与的发展历程及水平;从国内外公民参与的比较情况可以看到中国公民参与起步较晚,发展缓慢,程度较低,但近年呈现出快速发展的势头;透过典型案例——银川市出租车停运事件,揭示了当前中国地方政府决策中公民参与还存在有机制缺失、组织结构单一、参与渠道不畅、参与意识欠缺和非法定化等问题;针对当前中国地方政府决策中公民参与存在的问题,从完善地方政府决策方式、培养造就积极公民、建立地方政府与公民互信合作的途径和健全公民参与法规四个方面,提出了构建中国地方政府决策中良性互动的公民参与机制的思路。构建地方政府决策中公民参与的良性互动机制,要求地方政府行政领导者和公民要时刻把公共利益作为认识与行动的立足点,加强信任合作,共同对社会进行治理,对公共项目进行管理。在制定和执行公共决策时,地方政府要主动引入公民参与机制,将公民参与作为一项制度加以固定;公民要成为积极公民,参与政府决策不仅是公民的权利而且是公民的义务,要主动有序地以合法的方式分享公共政策的制定与执行过程,实现良性互动的地方政府决策中的公民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