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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位于安徽省中部,舒城方言属江淮官话洪巢片。本文选取舒城方言中较有特色的构词法、副词、体貌系统、“得”字句、“可VP”问句等内容作为研究对象。在共时描写的基础上,尝试同普通话、周边方言及相关汉语史材料等作横向和历时的比较研究。全文除引言之外共分五章。引言部分简要介绍舒城县的历史沿革、地理人口概况、舒城方言语法研究现状,本文的研究意义及研究方法等。第一章:舒城方言的构词。舒城方言的构词手段丰富多样,本章主要对附加式、重叠式构词进行了讨论。在附加法构成的词语中,名词、状态形容词占有很大的比重。重叠法构成的词语主要为状态形容词。第二章:副词。舒城方言副词分为程度、范围、情态、时间、语气、否定六类,它们在形式和用法上都与普通话有一定的差异。本章重点描写分析与那些普通话不同的副词。第三章:舒城方言的体貌系统。舒城方言体貌分为:完成体、经历体、进行体、持续体、起始体、继续体、短时貌、尝试貌、反复貌、随意貌等十个方面,其中,用法较复杂独特的有“完成体”和“尝试貌”。本章着重描写了这十个体貌的语法功能和语法意义,并比较了相关的体标记,探讨了部分体标记的来源。第四章:主要讨论了舒城方言的“连V是V”格式、“与‘得’相关的句子”和“可VP”问句。“连V是V”格式是江淮官话一个较特别的格式,在口语中使用很频繁,具有一定的生动形象性。“得”在舒城方言中可以作动词、助动词、结构助词和准完成体标记,“得”已经有了一定程度的虚化。“可VP”问句在语感上对应普通话的反复问句和表纯粹询问的是非问句,属“中性问句”。“可”显示疑问焦点,可以用在动词、形容词、动词和形容词短语前。“可VP”在句中可以出现在除主宾语之外的任何句法位置上,“可VP”还可以构成附加问。“可VP”问句还可以和特指问、“可VP”问句形成混合句式,表达双重的询问意义。本章还考察了“可VP”问句的历时来源。第五章:余论。这一章是对全文的总结,主要阐述关于本文研究的一些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