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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新安惟善堂征信录》、《屯溪公济局征信录》和《婺邑育婴征信录》为主体分析文本,在考察晚清徽州善会善堂创建、经费、管理和善行的基础上,探究晚清徽州的官绅关系与地方政治,以深化对近代中国历史转型机制的认识。清前期徽州本地的善会善堂数量不多。咸丰朝后,徽州的善会善堂出现了井喷式的发展。在善会善堂的创建中,士绅和官府密切配合,但士绅是发动者、组织者,而地方官则是授权者、监督者,二者的角色迥异。晚清徽州善会善堂经费的筹措既延续了向社会各界募捐的传统做法,又有了向各行抽捐堆金并附属于厘局征收的新举措,呈现出鲜明的时代特色。由于士绅的努力和官府的批准,茶业堆金附属于厘金征收,善会善堂经费来源得以制度化和合法化,这为善会善堂提供了稳定的财政支持。晚清徽州善会善堂都由董事负责日常事务的管理。为维护善会善堂的正常运转,各善会善堂还出台了细致可行的管理规条。此外,善会善堂董事们还出版具有法律性质的征信录。这对于保证善会善堂的正常运作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晚清徽州善会善堂的善行主要集中在保婴育婴、施药养疴和停棺施棺三个方面。从现有资料看,晚清徽州善会善堂的保婴育婴善行规模不小,效果显著,在施药养疴和停棺施棺方面也卓有成效。从善会善堂的创制和运作我们可以看到,晚清徽州士绅和地方官在地方公共事务中相互合作,密切配合。但他们的角色有很大的差别:士绅是发动者、组织者,而地方官则是授权者、监督者。而晚清徽州善会善堂经费筹措模式的变化,似乎可以说明徽州士绅借厘金这股东风,以搭车收费的方式涉足地方公共经费,从而获得了在地方社会的更大的话语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