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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就是要通过发挥政府职能,逐步缩小城乡之间、不同区域之间、不同群体之间的基本公共服务差距,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它对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全面协调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经过30年的改革发展,中国开始由以解决温饱为主要任务的生存型社会向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的发展型社会过渡。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的这个历史性变化,使全社会的“生存性”压力逐步减弱,“发展性”压力日益凸显。全社会公共需求全面快速增长与公共服务不到位、基本公共服务短缺,成为新阶段的突出矛盾,并且基本公共服务的总体短缺又进一步分解为在城乡、区域、群体之间的巨大差距,即全社会成员享受非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在这个特定背景下,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已成为新阶段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大任务。加快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开始成为各级政府所面对的头等重要问题。
本文第1章说明研究的背景、意义和方法,第2章分析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理论基础、基本内涵、基本职能等,第3章考察中国目前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现状,第4章分析造成中国基本公共服务不均等的原因,第5章讨论了中国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应遵循的原则,第6章提出了基于中国国情的推进中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基本思路,并进一步提出了“以政府转型为基础,引入多元化的公共服务主体,形成政府与社会良性互动、协同服务的格局”等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