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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与金融的电子化趋势,使得作为支付工具之一的传统票据面临着全新的挑战,也为票据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传统票据随之开启了电子化进程,并以电子票据为其终极发展目标。甚至有人预言电子票据会最终取代传统票据,成为未来最佳支付工具之一。然而,由于电子票据的特殊存在方式,其法律地位并未得到立法的明确承认,在运行规则、当事人权利义务等方面又与传统票据法理论存在着诸多矛盾与冲突,亟待相应的理论研究与立法规制加以解决。本文分四部分对电子票据的立法保护问题进行论述:第一部分对电子票据基础理论进行研究。首先,从内涵与外延两方面,对电子票据做出明确的界定。其次,分析电子票据与传统票据法理论的冲突,并探索电子票据对传统票据功能的新发展。第二部分运用归纳与比较的分析方法,从联合国、美国、日本及我国台湾地区关于电子票据的立法入手,考察并分析境外电子票据立法例,总结其先进的立法技术与法律制度,以备我国立法时参考借鉴之用。第三部分从电子票据立法的合法性、必要性与可行性角度,阐述我国对电子票据进行立法保护的正当性问题。并为第四部分我国电子票据法律制度的构建提供充足的正当性基础。第四部分则是全文的研究重点所在。该部分中,确定适合我国的电子票据的立法模式。并且,在安全性、可操作性及兼容性的立法原则指导下,从微观上对我国电子票据法律制度进行具体的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