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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数字和网络技术的发展,创作、传播和利用作品的环境和手段都发生了巨大变化,人们借助于数字和网络技术,可以更便捷地获得、使用作品,由此造成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被大量非授权性的使用,著作权人的权益无法通过现行著作权法得到保障,著作权法面临着网络时代的保护困境。著作权保护的困境促使著作权领域各方人士从不同的价值观和立场出发,设计不同的著作权保护模式。目前已经提出并实际运作的著作权保护模式有“技术控制路径”—以技术保护措施为基础的著作权保护模式、“自由共享路径”—自由共享著作权保护模式和“国家调控路径”—非自愿性质的著作权补偿金保护模式。“技术控制路径”是著作权人为应对网络时代著作权保护危机而引入著作权制度的,当前它的确发挥着保护著作权人权益的重要作用。但是,“技术控制路径”具有诸多负面效果,在建构未来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模式时,需要认识到其所具有的优势和缺陷,吸收其有益成分,抑制其负面效果,发挥其制度功效。创作共用、开放获取等自由共享运动,开拓出一条不同于“技术控制路径”的解决网络时代著作权保护困境的制度模式,即“自由共享路径”。“自由共享路径”以合同法为工具,以道德的感召力号召著作权人接受自由共享协议,将作品贡献给公共领域。但是,这只是学者的乌托邦式构想,其号召著作权人放弃或让渡一部分著作权的道德感召力的作用究竟有多大,值得怀疑。“国家调控路径”—著作权补偿金保护模式是著作权法回应复制技术挑战的产物,也是网络环境下著作权危机解决方案之一,它是国家公权力对自由市场的调控和干预,其目的在于通过著作权法的强制性制度变迁弥补著作权自由市场调节功能之不足,更好地实现著作权法的立法宗旨。但是,著作权补偿金保护模式也有其自身的局限性,如果对其使用不当,有可能会对著作权的自由市场运作造成损害。三种现存的著作权保护模式都有其自身优势,也存在着不足,它们的优势之处可以整合,而某些方面又需要改进。由此,未来网络环境下可以构建一种吸收现存三种著作权保护模式优点的复合型著作权保护模式—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保护的多元交融模式。著作权保护的多元交融模式是结合数字和网络技术特点,吸取自然权利观、社会权利论和功利主义论等学说之长,将“技术控制路径”、“自由共享路径”和“国家调控路径”的优势相整合,允许它们在未来网络环境下共存的兼顾多元价值取向和利益主体的著作权未来模式。它符合网络环境特点,尊重著作权客体—知识的私人性和公共性双重属性,并注重著作权法知识生产和知识分配的功能平衡。构建这样一种全新的著作权保护模式,有助于降低著作权法制度的运行成本,促进社会言论自由和增进民主政治,提高著作权市场自由竞争度;有利于解决目前网络环境下著作权的保护困境,给未来网络时代作品的创作、传播和利用带来新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