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法定继承制度是继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外诸多法学专家、学者研究的重要课题之一。我国《继承法》1985年10月1日实施后,发现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着许多问题亟待完善。本文试图从中外法定继承制度比较中来阐明法定继承制度中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等规定的科学性、合理性及其存在的问题,同时也对完善我国法定继承制度和区际继承立法的冲突及解决原则提出了一些个人见解和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