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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腐败问题日益成为我国公民社会关注的焦点,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也不断出台反腐败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更是被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廉政监察作为我国行政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在我国廉政体系众多支柱中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但是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反腐败的形势越来越复杂化,廉政监察越来越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因此如何使廉政监察继续扮演其反腐败利器的角色成为笔者的研究内容。基于国家廉政体系理论,将廉政监察作为廉政体系中的一个重要支柱进行研究。在对新加坡和香港两个亚洲最清廉的国家和地区行使廉政监察机关取得成功的原因进行分析的基础上,针对我国行使廉政监察的现状进行分析,找出影响我国廉政监察发挥作用的因素,结合国内外先进经验和我国基本国情提出切实的对策办法,具有极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