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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世纪的70年代到80年代之间,在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下,西方公司治理的概念深入中国,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初,这一概念在进入中国后迅速渗透,成为政府关注的热点之一,很多学者开始涉足研究这一概念,中国企业对公司治理也有了高度地认知。公司治理作为一个交叉课题,包含了对公司法学、经济学、企业管理学三门学科的共同研究。经济学一直是一门广义研究学科,辐射范围广,对很多学科来说是基础。企业管理学和公司法学相比较,是一种对在法律法规已确立的基础上的治理结构是否具有合理性进行研究的学科;而公司法则是在确定合理的基础上研究如何更加完善的理论。作为中国融入经济全球化的前提,公司治理结构的制衡不断推动着中国现代企业逐步具备国际竞争力。从中国国情出发,上市公司在中国的发展路途并不一帆风顺。从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来看,同国外成熟的公司仍然有很大差距和问题。因此,如何利用国外公司成熟的治理结构和成功的案例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公司治理结构已经成为目前最急需解决的问题。“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本文一方面运用纵向考察的方式,将中俄的公司治理理论、中俄公司治理结构和中俄公司治理法律规制进行联合比较,系统地、细致地进行研究。第一方面,将中俄公司治理理论研究、公司治理结构和公司法律规制进行联合横向对比,探求三者之间的关系。与此同时,在比较和分析中寻找适合中俄实际情况的公司治理结构,寻求两国的相互借鉴。第一章主要清晰地梳理了中俄公司的公司治理理论,不仅包含了对两国传统公司治理的分析,也涉及了两国在该理论领域的新发展。中国在公司治理理论从较为传统的委托代理理论逐步发展为具有现代特质的委托代理理论,而在最近的研究中还出现了双重代理理论这一创新理论。与中国不同,俄罗斯则没有那么清晰的理论转换,主要是在传统利益相关者理论基础上有一定的延伸和扩展,构建一个共同治理结构,推出“核心利益相关者理论”这一理论新概念。第二章在第一章的大背景下系统地分析了中俄两国公司治理结构的发展历程和改革动因,以中国现有的公司治理架构作为分析基础,发现了中国和俄罗斯公司治理制度不同程度上的不完美之处。第三章探究了中俄两国公司治理法律法规方面的各种性质和特征,较为详细地归纳了中国公司治理法律中关于规范和制衡内部分权机制的法律内容,并详细列出其特征,在此基础上同俄罗斯公司治理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观察和比较,并提出切实建议。如,发起人制度和发起人责任制度之补阙,完善股东大会相关制度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