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监管法律制度研究

来源 :华中师范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jeanstrouse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文商业银行是指以经营存款和对工商业发放短期贷款业务为主,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金融企业,商业银行监管是商业银行管理机构对商业银行及其经营活动实施规制和约束,促使其依法稳健运行的一系列行为的总称,实施商业银行监管的机关是一国的商业银行监管机关,其实施对象是商业银行及其经营活动,基本方法是针对商业银行的具体行为制定相应的法规条例,并据以对商业银行实施检查监督,以及对出现问题的商业银行进行稽核处罚,目的是控制银行业的整体风险,维护商业银行的合法、稳健、高效运行。调整商业银行监管关系的法律规范我们就称之为商业银行监管法,目前,从法律渊源来看,我国的商业银行监管法是我国金融法律、法规中所有具有商业银行监管性质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商业银行监管法的目标在于:维护货币与金融体系的稳定;保护存款、消费者和投资者的利益;促进银行谨慎经营,防止其市场失败;建立高效率、富于竞争性的银行体制。其法价值体现为秩序、公平和效益,基本原则为依法监管原则、合理监管原则、适度监管原则和高效监管原则。 不同的高业银行监管法律制度分别构成不同的商业银行监管体制,当前比较典型的模式有独家监管、非正式化的英国模式,双线多元、分权制衡的美国模式以及一线多元、行政指导的日本模式,这些模式都是同各国政治、社会法律制度、经济结构和发展水平、历史传统以及文化背景相适应的,而且近年来,各国监管体制改革显示出一些共同趋势:中央银行监管权力日益扩张,重视自律管理,注重建立健全的商业银行监管法律法规体系等。这对我国商业银行监管及其法制建设提供了借鉴。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监管的总体框架虽已基本确立,但监管法律体系尚不I:自霎霎I 颜十生汇个丁l:窄霎日/汀“人 二L 卞d上二}乙人\”。、。、/儿uIER S 了HES卜 完备,存在不配套、不协调、不完整的现象,监管体制尚未完全理顺,中央银 行监管地位的独立性尚未完全确立,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内部各职能部门之间以 及总行与分支机构间监管协调机制尚未有效建立,银行业自律程度还很低。今 后,在建立富于效率与竞争的银行监管体系、提倡和加强市场原则、注重监管 的专业性和技术性、强调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世界银行监管发展的大趋势下, 我国商业银行监管法律制度也应建立如下目标模式:统一集中,授权运作;分 权监管、分工合作;监管与自律结合;规范与发展并举。
其他文献
该论文拟构建一套系统的老年生活质量评价体系即经济、健康、文化娱乐、居住环境、婚姻家庭、社会参怀、接受照料及合法权益保障等8个方面,并采用北京市近期有关数据,对北京
该文旨在从比较法的角度,选择了英、美、德、日、欧共体诸国和地区的产品责任的法律法规、学说判例、历史发展进行分析比较,希望对中国产品责任制度完善过程中借鉴大陆法系、
本文从对我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35条的认定中,提出自己所要探讨的问 题──破产法上的撤销权。我国有关的著作及论文对此问题的研究尚显薄弱,无 论是立法上、还是理论
科学决策离不开科学的决策体制。我国许多决策失误大都是因为决策体制的不完备造成的。面临着新世纪的严峻挑战和发展机遇,必须优化公共决策体制,才能实现科学决策。本文正是从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和其他各项事业的发展,我国现有民事检察法律规范日益显得不完备.本文在阐明民事检察权这一概念的基础上,通过中外民事检察制度的比较,指出我国现行民事检察
信息披露制度是证券市场法律制度基石,创业板市场更是不能缺少信息披露制度,因为根据国外二板市场或创业板市场的经验,高度透明是创业板成功与否的关键因素之一.信息披露制度
养老保险是当前人人关注的焦点,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核心内容。在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同时,企业必须面向市场,接受挑战。企业在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