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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非均衡经济发展战略的实施,在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我国东西部间的发展差距呈现不断扩大之势。区域经济理论与实践证明,金融对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特别是对像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更为关键。因此,合理配置区域金融资源,带动和引导其他生产要素在区域间的合理流动,从而调整我国区域经济的现有格局,促进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而金融制度是金融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保障和基础条件。从制度创新的视角,探索金融制度区域化改革的基本路径,是解决区域发展差距进一步扩大的重要内容。在我国,金融制度的区域化创新是自上而下的制度设计和变革,在金融制度区域供给不均衡的条件下,尤其要重视政府在金融制度创新中的作用和功能。但是,随着我国经济市场化改革进程的深化,必须充分发挥市场功能,通过市场机制来引导微观金融活动,才能从根本上提高区域金融效率。因此,我国金融制度变迁体现着强制型与诱致型有机协调、区域梯度渐进式变革和银行主导型的路径特征。本文在系统梳理金融制度和金融制度创新理论的基础上,根据金融组织制度、金融市场制度和金融安全制度三个层面的分类视角,分别论述了我国金融制度区域化创新的基本框架。在金融组织制度方面,我国的区域差异决定了商业金融和政策金融的混合,而在不同区域,这种组合存在结构上的差异。国有商业银行要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组织布局的区域调整,同时需要积极推进信贷政策的区域化改革。并通过构建区域性商业银行和推动地方中小银行发展,形成合理的商业金融格局。在金融市场制度方面,培育多层次的资本市场符合区域经济发展的客观实际,对西部地区尤其是要正确定位股票市场的功能,重点要通过积极创新债券市场、推进信贷资产证券化、培育产业基金和完善中介机构等,建立符合区域实际的金融市场基础。金融安全制度是金融制度区域化改革的保障和重要的组成内容,本文着重分析了区域金融风险差异的形成原因,在对传统的金融安全制度框架进行了修正的基础上,从区域金融征信制度、预警机制、监管制度、行业自律制度方面探索了区域金融安全制度的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