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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形用户界面在计算机和电子产品上广泛应用,在产品竞争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作为一项无形财产,对它的法律保护也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确立了以外观设计来保护图形用户界面的模式。在2014年之前,我国对图形用户界面没有明确的法律保护规定。从既往的实践经验来看,图形用户界面无法得到有力的保护。为激励创新,顺应国际潮流,我国也于2014年3月通过对《专利审查指南》修订的方式,确定了对图形用户界面的外观设计专利保护。但是,该次修订只是删除一条禁止规定,增加了四条相关内容。这远不能满足图形用户界面保护的实际需求,实务操作也缺乏统一的标准和具体指引。本论文通过对图形用户界面的外观设计保护的研究,论述现有规定存在的不足,并力图提出相应的建议。本论文主要包括三个章节的内容。第一章主要介绍我国目前对图形用户界面的保护情况并提出现状中存在的问题。第一节图形用户界面的概念、构成和类型,对图形用户界面作简要介绍,并明确本文讨论的“图形用户界面”包括GUI和ICON。第二节介绍我国对图形用户界面的知识产权保护状况,包括两个部分。第一部分阐述既往非外观设计的知识产权保护情况,以突出外观设计保护的必要性;第二部分介绍我国对图形用户界面的外观设计保护情况,包括《专利审查指南》修订前后的保护情况;第三节针对现状提出目前规定下仍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保护的图形用户界面客体范围不明确、规定不足,实务操作中缺乏具体明确的指引,在整体产品外观设计保护的理念和要求下不利于对图形用户界面创新的保护。目前我国处于图形用户界面专利保护的起步阶段,有必要参考和借鉴国际上的成熟经验。第二章则进行比较研究,通过对美国、欧盟、日本、韩国和我国台湾地区的图形用户界面外观设计保护状况的研究,进行总结归纳,以对我国的图形用户界面外观设计保护的完善和发展提出相关建议。本章中前五节中对各个国家或地区进行相关介绍,第六节为小结,对各国、地区的保护特点进行比较和分析。第三章是在第二章分析结果的基础上,针对第一章提出的问题进行相应的建议。第一节针对保护客体的范围提出建议,建议扩大我国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图形用户界面的范围,取消对功能性的要求,扩充对图形用户界面的部分设计的保护,只要能够应用于产品之上的GUI和ICON设计,都建议列入保护范围之内。第二节在第一节建议的基础上,对图形用户界面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审查标准如名称、图面、简要说明提出了具体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