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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建筑物抵押权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产物,属于抵押权的一种,既具有抵押权的共性,又与传统民法上的不动产建筑物抵押权有明显的区别,是对其进一步的发展,在实践中被普遍应用。由于理论研究的不完善、实践中制度制定与操作的不科学,近年来产生的与在建建筑物抵押权有关的问题越来越多。在建建筑物能否成为设立抵押权的标的物?设立抵押权时对主体范围、签订抵押合同、抵押登记有无要求?在抵押权实现时会遇到哪些困难,尤其是当各种权利发生冲突时该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日渐引起了理论界与实务界的重视。本文围绕在建建筑物之上能否设立抵押权、如何设立抵押权、抵押权设立后怎样实现这三个基本问题展开论述。通过对在建建筑物及在建建筑物抵押权的界定,明确了以在建建筑物为标的物可以设立抵押权;从设立主体、签订抵押合同、抵押登记三个环节入手,明确了在建建筑物抵押权的成功设立所需要的条件;通过分析比较在建建筑物抵押权的实现方式、权利冲突类型,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法。本文对在建建筑物抵押权相关问题进行了清晰的梳理与阐述,希冀能够探求出正确的解决方法,推动在建建筑物抵押制度的研究与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