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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扶贫工作进入攻坚克难阶段,精准扶贫成为新时期扶贫攻坚的战略指导思想的背景下,本文以T县农商行小额信贷为例,通过对T县农商行小额信贷发展现状的分析发现,基层组织的介入为T县农商行农村小额信贷项目落地与实施提供了强大的助力。农商行农村小额信贷项目短期内在T县获得了较大的推广与发展,农户获得贷款后大力发展生计项目,较大的改善了农村的落后面貌。但是,基层组织介入后的农村小额信贷也出现了偏离低收入户和贫困户的扶贫困境。通过对政府和金融机构推动村级基层组织介入小额信贷流程中的目的与企图以及基层组织介入小额信贷的原因的分析发现,政府为了农村的发展与治理,金融机构为“利”也为“义”,农村基层组织既为提供服务也为增加管理抓手。农村基层组织介入小额信贷项目是在三方利益主体复杂的博弈权衡之下的共同选择。正是这些复杂利益的博弈为农商行小额信贷逐渐偏离低收入户和贫困户,形成扶贫困境埋下了导火索。基层组织凭借其在农村社会中独有的优势与资源影响着农商行农村小额信贷的发放。具体而言,基层组织主要通过组织和个人的社会关系、社会资源和文化倡导实现对小额信贷的影响。在此过程中,由于农村社会的逐步分化,在自上而下的资源分配中,乡村利益共同体和分利格局逐步形成并产生影响。信贷资源逐步从村庄精英到中高收入户再到低收入户和贫困户逐级分配与流动的分配机制使得有限的信贷资源难以抵达本就具有弱质性的低收入户和贫困户手中,小额信贷贫困瞄准偏移困境形成。研究的基本结论:基层组织介入小额信贷使得小额信贷实现了资本下乡,但是在乡村社会分利格局的作用下,小额信贷并没有完成扶贫使命,而是出现了贫困瞄准上移困境。基于上述分析发现,如何通过制度、文化等手段引导基层组织更趋向于代表广大农户利益的保护型经纪组织,是小额信贷实现精准扶贫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