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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收益是近几十年兴起的一个概念,自20世纪末被英、美等国相继采纳以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在2007年发布的《IAS第1号——财务报表的列报》的修订版中,也正式引入此概念。该修订是2007年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实质趋同后,lASB生效的第一批规定之一。财政部于2009年以准则解释的形式,采纳了综合收益披露要求,实现了与IFRS的同步跟进。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IASB因应各方面的要求对IFRS进行了持续、重大的修订。过程中,我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虽然积极参与,结合实际提出了很多建议,但IFRS的有关修订明显存在不适合我国国情的情况,如取消股权类金融工具成本计量条款等。这种情况下,如何一以贯之地把握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精神实质,很好地维护国家利益,是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和理论工作者必须面对和思考的现实问题。如果说2007年与IFRS趋同的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发布,更多是一项政治决策的话,那么对持续趋同策略的把握,则在更大程度上考验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的智慧与勇气。作为我国新会计准则实施后引进的第一项IFRS规定,综合收益为观察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对国际趋同策略的把握提供了一个很好的窗口。在当前环境下,我国引入综合收益披露规定,能否向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更加有用的信息,是否存在路径依赖问题,需要进一步去研究和检验。本文通过对综合收益的深入研究,分析综合收益内涵变迁和准则制定历程,实证检验我国综合收益的价值相关性,比较与美国和香港地区资本市场的差异,研判在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背景下,该项准则引入我国的现实意义,并基于这一个别事项的研究,采用归纳演绎的方法,提出我国会计准则持续趋同的具体政策建议。围绕这一主题,本文综合使用了规范研究、实证研究与问卷调查研究等方法,从不同视角进行了多维度研究并得出相关结论:第一,对综合收益的理论内涵进行了深入研究,从历史纵向维度对其变迁进行了全面梳理,认为综合收益概念具有理论上的合理性与先进性。为厘清综合收益的理论渊源,本文从收益的经济学本源入手,分布比较了不同历史时期会计学收益的概念,以及会计学收益与经济学收益的关系,认为综合收益理论是会计学收益理论不断丰富和发展及与经济学收益相互调和的结果。与传统的净利润相比,综合收益更加接近经济的本质,也更加适应布雷顿森林体系瓦解以来资产价值极具波动性的经济现实,具有理论上的合理性与先进性。第二,对综合收益披露准则的制定历程进行了分析,认为任何一项准则的发布与实施,不仅要考虑理论上的先进性,更要考虑现实的需求。虽然具有理论上的先进性,但在会计准则中的应用却非一帆风顺,其被英美采纳的迂回历程,反映了现实环境和利益相关方对会计准则制定的约束。制定会计准则的目的是为了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任何一项会计准则的发布与实施,具备理论上的先进性是一个必然的前提,而现实的需要才是决定性的因素。在当前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大方向下,如何引入IFRS的规定以及何时引入等,需要在会计准则先进性和现实需求之间进行更多的权衡。第三,对不同国家和地区综合收益的价值相关性进行了实证研究,发现与美国、香港地区等的实证结果截然相反,我国当前环境下,综合收益价值相关性要低于净利润。本文设计了统一的报酬模型、价格模型及增量报酬模型,对我国沪市A股、港股及美股上市公司净利润和综合收益、其他综合收益的价值相关性进行了相对关联研究和增量关联研究。研究结果发现,我国综合收益的价值相关性低于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信息不具有增量信息含量,而美国、香港地区的情况刚好与之相反,这说明综合收益在符合决策有用的会计目标方面,我国与美国和香港地区存在着实质上的差异。同时,作为本文研究的一项附属结论,发现在会融危机期间,会计收益信息不再具有价值相关性。这一发现可以理解为对自鲍尔布朗创建实证会计研究方法以来,会计信息有用性理论研究的一项补充。第四,对综合收益价值相关性的国别差异进行了原因分析。发现会计准则的实施效果不是会计准则本身所能充全决定的,还受到政治法律环境、经济环境、文化环境、利益相关者的观念和认知等多种因素的影响。高质量的财务报告受到一系列制度安排的制约,会计准则仅是这些制度安排中的一个部分。抛开会计外在环境,单独依凭会计准则的调整,难以达到提高财务报告质量的目标。第五,对综合收益价值相关性进行了问卷调查研究,直接证实了我国综合收益概念目前认知度较低,对各项决策的实际有用性不高。问卷调查显示,大部分财务报告使用者对综合收益认知程度较低,在实践中没有广泛地使用;净利润在经济决策中仍居主导地位。问卷调查的研究结论不仅检验了会计环境的影响,为实证研究结果提供了有力的解释;更说明片面跟进IFRS的变化可能在增加财务报告编报成本的同时,并不能提高决策有用性。在上述主要研究结论的基础上,本文将综合收益价值相关性实证研究结论、各国会计环境差异分析、综合收益问卷调查结果等相结合,分析我国综合收益不具有价值相关性的具体原因,并考虑会计准则国际趋同与高质量财务报告的关系、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制度成本等限制因素,提出了在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大方向下,持续趋同阶段的五项具体对策:(1)将IFRS视同经济学家所说的“名义锚”,成为各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的“准则锚”,在会计准则国际趋同中主要起到“锚定”的作用。(2)准确把握中国在IFRS制定中的角色和作用,从跟随到引领,取得与我国经济地位相适应的准则话语权。(3)合理把握会计准则的技术规范性质,减少财务报告的冗长和会计准则的晦涩,构建“财务报告云”,更好地发挥会计的社会功效。(4)科学设定会计准则制定程序。建立透明的会计准则认可机制,基于经济后果和成本效益的评估,确定具体趋同的方法和时机,吸纳各方尤其是企业界的广泛参与,提高会计准则博弈程度。(5)加强会计准则配套体系建设,更好地发挥会计准则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