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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是公务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现阶段的公务员录用考试主要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结构化面试作为公务员考录过程中的一种重要形式,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基于现实的需要,如何提高公务员录用的成功率,提高结构化面试的信度和效度,成为本研究领域中的一个重要课题。由于我国公务员考录制度的起步相对较晚,因此,对公务员考录的研究相对较少,而针对面试的研究则更少。 本研究利用沿海某省公务员考录结构化面试中收集的面试数据,使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该省公务员考录中采用的结构化面试进行信度和效度的分析。结果表明,结构化面试测评要素的区分度和内部一致性信度都较高,评分者信度也比较可信,但是在不同的要素评价上存在差异,举止仪表要素的评分者信度较低。结构化面试的内容效度总体较好,但是需要对综合分析能力要素、应变能力要素和专业能力要素进行修改,通过提高命题的科学性来完善这三个要素,同时可以考虑采用其他一些技术来考察组织计划协调能力要素和沟通能力要素。结构化面试的构想效度较好,各个要素对认知和非认知方面区分较好,但有的要素结构比较复杂如应变能力要素,针对这种较复合的要素需要考官加深理解,使评分更加客观全面。另外需要补充和完善目前考察的测评要素,使结构化面试考察的要素与工作绩效更加紧密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