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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责任的因果关系,是一个既具有理论研究价值又具有实际运用意义的法哲学问题。对于这一问题的深入研究将有利于推动我国国家赔偿责任的正确判定。但由于目前理论上对此研究甚少,尚未形成完整的理论体系,司法实践中很少有人能够正确地加以运用,以致在审判实践中常有错判现象的发生:该判赔的未判,不该判赔的判了。并且多数情况下,即使判赔了,承担赔偿义务的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也以种种借口推拖,拒绝承担赔偿义务,使国家赔偿流于形式。这种现象的时常发生既不利于维护法院公正司法的权威,也不利于加快我国法制建设的步伐。因此,笔者认为,建立恰当的国家赔偿责任的因果关系理论体系应为赔偿法的当务之急。本文分四个方面对有关问题进行了阐述。一是对与国家赔偿责任有关的概念进行阐述,诸如国家赔偿法、赔偿责任及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二是因果关系的概论。从哲学上的因果关系到国家赔偿的因果关系,论及了二者的关系问题;同时对普通法系和大陆法系有关因果关系的理论进行论述。三是对我国国家赔偿因果关系的理论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剖析,从而为我国国家赔偿责任因果关系应当建立的理论基础进行构思。四是在对前面三个问题阐述的基础上,提出了建立我国国家赔偿责任因果关系理论应当注意的问题。相信随着我国国家赔偿责任理论体系的逐步建立,将为我国国家赔偿责任的审判开创新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