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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的达成标志着多边贸易体制正式扩展到服务贸易领域。然而,随着全球产业结构的转型,国际服务贸易全球贸易比重增加,服务业逐渐成为各国国际竞争力的关键要素。服务贸易领域的多边规则相比货物贸易而言,依旧是覆盖不够全面,水平稍低,GATS规则已经越来越难以满足全球服务业发展的需求。乌拉圭回合谈判结果中达成的服务部门的具体承诺和承诺中的限制,都是较低水平的服务贸易自由化。因此,为了进一步推进服务贸易自由化进程,美欧发起了多哈回合谈判。但是多哈回合谈判久拖未决,致使新的代替选项出现,即《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Trans-Pacific Partnership Agreement,TPP)、《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协定》(Trans-Atlantic Trade and Investment Partnership,TTIP)、《服务贸易协定》(Trade in Services Agreement,TISA)、《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议》(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 Agreement,RCEP)。其中的高标准规则也为国际服务贸易规则注入了新的血液。由此通过对各种有代表性的多边服务贸易协定、区域服务贸易协定及相关谈判的分析和评价,保留其中有价值的条款,吸收新的经验,对未来的国际服务贸易新规则做出一个初步的设想。本文总共有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引言部分,主要介绍了本文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文献综述以及本文的创新之处与不足。第二部分,从国际服务贸易规则的概念出发,对国际服务贸易规则的发展背景进行了介绍,概述了目前贸易协定的三种类型,并且对目前国际服务贸易相关规则特点进行了简要阐述。第三部分,主要归纳和总结了 GATS的主要内容,从GATS的产生及基本原则、GATS正文部分的主要内容、GATS附件部分的主要内容三方面进行了阐明;通过对GATS文本条款的研究,提出了四个方面的不足,分别为:适用范围不严谨、最惠国待遇具有随意性、市场准入约束力不够、GATS中各成员方的权利义务不平衡。第四部分,主要对目前具有代表性的服务贸易相关协议及谈判进行了阐述,从TPP、TTIP、TISA以及RCEP的主要内容出发,对相关文本或谈判的主要内容进行研究以后,再分别对其作出评价。TPP中有很多高标准的规则,但是美国的退出使其无望成为新的国际服务贸易新规则;TTIP议题广泛,但是美欧标准存在根本性分歧,达成的前景不太光明;TISA有较多创新之处,虽然谈判进行到第二十一轮未有新进展,但TISA有望达成;RCEP作为有望达成的亚太地区规模最大的协议对新的国际服务贸易规则有一定借鉴意义。第五部分,是笔者对未来国际服务贸易新规则的设想。首先提出了新规则应重点解决的问题:立足于服务业发展程度不同的国家需求;保障发展中国家制定规则的话语权;实现不同经济体之间的利益平衡。其次设想了新规则的协议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