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年来,股份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小股东利益受侵害的现象愈演愈烈,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从理论到实践,无论制度的建立、监管措施的落实还是司法救济都有了较大突破,然而一个不容易被人注意的事实是,在数量远较上市公司为多的有限责任公司中,一方面各类股东法律意识淡薄,公司治理结构严重失衡,大股东滥权现象普遍,另一方面我国公司法对有限公司小股东利益的保护未做任何有实质意义的制度安排,小股东维权缺乏法律依据。本文以此为背景,首先分析探讨了我国有限公司小股东利益保护的现状、不足与紧迫性,建立相关保护机制的必要性和法理依据,借鉴西方国家相关制度实施的经验,结合我国公司制度运行现状,针对有限公司的特点,就我国有限公司小股东保护机制的建立提出了赋予确立小股东申请司法强制解散公司、申请强制公司或大股东收购其股份的权利,完善股东直接诉讼的规定增强其可操作性,建立派生诉讼制度,形成完整的诉讼保护体系等一系列对策,以期对我国有限公司小股东利益的保护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