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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探讨动脉溶栓在急性缺血性脑卒中造影无明确责任血管患者中的应用 方法: 收集2016-04至2017-10期间石河子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收治的因急性缺血性卒中行全脑动脉造影未见明确责任血管的患者共计427例。把上述患者中以病人或其家属签署拒绝行动脉溶栓治疗同意书的病例划分成对照组;把病人或其家属签署知情同意书并行动脉溶栓治疗的病人划分成实验组。通过统计研究中的影响因素,计算出样本量,研究因素的10倍为需要的最小样本量,最终得出的实验组最小样本量及对照组最小样本量均为30例。最终将上述2组患者治疗前NIHSS评分、治疗后24小时NIHSS评分、出院后3个月进行电话随访mRS评分、主要并发症进行比较、评价。 结果: a.通过对比、统计实验组和对照组患者在发病前、发病后24 h的 NIHSS即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卒中量表评分,以及上述两次评分的差值、mRS评分即改良Rankin残障量表,我们认为:对照组评分明显比实验组高,表明对未发现明确责任血管的急性缺血性卒中患者进行动脉溶栓疗效和预后均相较未溶栓治疗组为优(P<0.05)。 b.对照病例的总有效率(76.66%)不及实验病例组(93.33%),差异有计学意义(χ2=5.455,P=0.020);而通过进行mRS 评分分级,得出:对照病例组的远期预后好评率不及动脉溶栓病例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4.812,P=0.028)。 c.统计中发现,对照组发生脑出血有4人次(13.33%),而动脉溶栓组发生上述并发症2人次(6.67%),就概率讲,对照病例组脑出血发生的概率率明显较动脉溶栓病例组高,但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671)。 结论: 临床工作中,我们对急性缺血性卒中造影未发现明确责任血管时,可以推荐脉溶栓,但需根据患者实际情况进行灵活的调整,建立比较合理的、更加规范化的治疗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