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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常态经济背景下,地方政府固定资产投资逐步加快,地方政府采用招投标方式引导项目建设,对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提升社会公共服务水平以及带动就业等方面具有重要的贡献作用。但是从实施效果来看,地方政府投资项目标后管理效果并不理想,出现该种状况的原因主要是政府缺乏一套成熟的标后管理效果评价模型。长久以来,大量学者只关注招投标过程,重视项目后评估而忽略了对标后管理理论的研究。与后评估“后知后觉”有所不同,标后管理评估能够从合同履行阶段开始进行预评估,提前预防建设项目招投标专项阶段存在的失误。因此,建立一套成熟地方政府投资项目标后管理效果评价体系对提升组织决策、加强标后监管以及提升政府投资项目收益等均具有十分重要的贡献意义。本文运用文献资料法、问卷调查法和统计分析法,构建了象山县地方政府投资项目标后管理效果评价的基本框架,构建项目标后管理阶段指标体系。尝试采用模糊层次评价法(FAHP)建立评价模型,通过层次分析法(AHP)确定指标的初始权重,得到模糊综合评价结果,研究结果得出:第一,FAHP法在地方政府投资项目标后管理效果评价中是有效的,能有效指导政府投资项目的标后管理工作;第二,选取象山县三个政府投资项目为研究案例,判断项目在标后管理阶段工作取得的效果,案例一“东湾安置区工程”标后管理效果评价为“较高”,案例二“岙肚里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标后管理效果评价为“较高”,案例三“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标后管理效果评价为“中等”。挖掘影响案例三标后管理效果较低的主要因素是“各项施工费用索赔合理性审核(0.074)”、“编制年、季、月度工程综合计划情况(0.064)”、“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0.045)”、“对施工方、设计方、材料方施工进度计划和供应计划的审核(0.041)”、“施工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核验(0.033)”等几个指标得分较低,指标管理效果较低,因此案例三标后管理效果改进必须从这四个指标的管理入手,构建有效对策。本文以象山县地方政府投资项目为例,运用该评价模型对项目招标合同履行阶段的效果进行评价,得出综合管理效果评价值,旨在验证指标体系的合理性和该模型的适用性,为今后的标后管理提供经验,为提升项目标后管理效果监管提供了新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