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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到2020年在我国现行标准下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目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最后决胜期,扶贫开发工作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已经取得阶段性胜利,多数贫困人口已经摆脱贫困状态,在此过程中,产业扶贫作为一种内生发展机制和脱贫攻坚的主要抓手发挥出了巨大的作用,它通过建立一套适合当地发展的产业体系,增强了贫困地区的“造血”能力,使许多贫困地区落后的面貌得到了根本性扭转。但不容忽视的是,还有一定数量的贫困人口仍然处于贫困之中,脱贫难度系数大,脱贫进程缓慢,脱贫任务十分艰巨,有的贫困县因为脱贫成果未得到有效巩固,还出现了贫困人口返贫现象,这些问题都影响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如期实现。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已经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期,新的历史条件对我国的扶贫开发工作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在现有脱贫成果的基础上持续推进县域产业扶贫,实现剩余贫困人口的全部脱贫并避免返贫现象的出现具有非常大的现实意义,也应该成为当下扶贫工作的重中之重。本文在理论部分首先就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进行了详细介绍,还梳理出了国内外有关扶贫与产业扶贫的部分研究成果,并对相关理论与概念进行阐释,夯实了理论基础。在实践部分,本文选取了已脱贫的淮阳县作为参考对象,通过对淮阳县域产业扶贫发展现状的分析,一方面概括了淮阳县产业扶贫的阶段性成果和主要做法,另一方面通过文献研究和走访调查找出了淮阳县推进县域产业扶贫中资金管理、顶层设计、产业扶贫主体和产业承接主体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借鉴国内外其他省份和国家的经验,从强化政府的引导力、提升企业的带动力和提高贫困户承接能力三个大的方面着手,对如何持续推进县域产业扶贫提出了解决思路,目的是为了形成县域产业扶贫的大格局,以产业促发展,以产业带脱贫,更好更快地打赢攻坚脱贫战,早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