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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我国义务教育投资体制随着财政体制改革而不断得到完善。但现行义务教育投资体制仍然存在一定问题,影响了我国义务教育事业的进一步发展。本文以财政学、教育经济学基本原理为指导,以国家财政体制演变为背景,探讨了建国以来我国义务教育投资体制变迁的内在逻辑及存在的不足,指出摆脱目前我国义务教育投资困境的治本之策。
全文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义务教育”、“教育投资”、“义务教育投资”的概念;简述义务教育投资的内容及建国后,我国义务教育投资体制的变迁。第二部分,我国现行义务教育投资体制所存在的问题。第一,国家财政对义务教育投资不足;第二,义务教育投资城乡不均衡;第三,义务教育投资东中西部地区不均衡。第三部分,我国现行义务教育投资体制存在问题的原因。其一:我国城、乡义务教育经费负担体制不同;其二:国家经济东中西部发展不均衡;其三:1994年分税制改革使乡级政府财政能力与其所负担的义务教育投资责任不匹配;其四“以县为主”后县级财政仍无力负担义务教育投资责任。第四部分,针对目前我国义务教育投资体制所出现问题的解决措施。首先,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提高教育支出比例;其次,提高政府对义务教育的投资力度;最后,制定与东中西部地区的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相符合的政府负担义务教育投资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