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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问题在中国古代思想中占据重要地位,且多集中在先秦时期,但直至今日,对情感问题的专门性研究相对较少。儒家情论与道家情论可谓中国古代情感理论中主要的两大思维模式,各有优势又各有缺陷,共有“自然”(真)这一立论基础,在逻辑上存在“交融”的可能性。嵇康情论恰站在这两者的“交融点”上,其情感理论部分多吸取道家情论的营养,生活实践部分则多遵循儒家情论的模式,并因“至善”(道德)这一点使儒家情论与道家情论得以“整合”在一起。总体而言,嵇康情论更丰富、细致,在继承的基础上做到了超越。第一章分别梳理嵇康情论的渊源——儒道两家情论。儒家情论为:血缘性自然情感(孝悌)到道德情感(仁)再到政治情感,属于道德化过程。其缺陷在于血缘性自然情感实际上只具备情感倾向性,并不意味着情感的生发,存在着情感“驯服”的漏洞。道家情论为:至德之世的自然情感到性命之情再到天道之情,属于“去道德化”过程。其至德之世的自然情感突破儒家血缘性自然情感的局限,更普遍化,其缺陷在于缺乏对世界的承担精神。第二章论述嵇康情论的时代背景——魏晋“情礼之争”。这场“情礼之争”的实质是儒家情论的“消解”与重建。一方面,“君臣危机”、“仁孝先后”的讨论,“生孝死孝”的选择可视为儒家情论的连锁式动荡。另一方面,儒家情论自身机制的及时更新与道家“自然”观的引入,使儒道两家情论“交融”的可能性有了实现的土壤。第三章论述嵇康情论中的情感理论部分:自然情感到破除“一域之情”到至乐之情。嵇康认为走出“至德之世”的常人的自然情感几乎都会流入“一域之情”的泥沼。对此提出具有“生生”特质的“自然观”,认为天生的并非都是合理的。一面从养生、公私、声无哀乐三个角度展开具体破除“一域之情”的途径;另一面以“至乐之情”为最高境界,使得人们自然“遗落”“一域之情”。由此消弭了儒道两家情论界限,实现了超越。第四章论述嵇康情论中的生活实践部分。嵇康早年家庭经历使他怀有深厚的生活情感(血缘性自然情感)。由这生活情感扩充而来的“对国家社会的责任感、义”等道德情感,导致他的精神追求无法真正与道家丝丝入扣。恰是这矛盾的经历,使他能够脱离儒道两家情论的窠臼,开辟了一条自己的道路。嵇康把判断力交托给自己,“内不愧心,外不负俗;交不为利,仕不谋禄”,表现出“消极的道德”。而一旦触及自己的底线,他便“义无反顾”,终于死于司马氏之手。最后两章是本文的核心部分,嵇康情论看似平行的理论与实践,实际上交错点在“至善”(道德)这一点上。从整个中国古代情论发展史看,儒道两家情论的思维倾向性必然会产生嵇康情论这样的“结晶”。可见,嵇康情论在中国古代情论发展史上占据着重要位置。总之,嵇康的一生也是其情论践行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