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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一百多年前,从世界范围来看,美国是最早实行社区矫正的国家之一,在社区矫正制度的发展已经十分完善,有许多可供世界其他国家借鉴之处。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社区矫正制度开始得到较快发展。作为一种新型的刑罚执行方式,与以往监禁刑不同的是,社区矫正是一种开放的行刑,它将罪犯放在开放的社区环境中进行矫治。由于社区矫正制度在保护人权方面有着更多优势,也有利于罪犯更好地接收改造,融入社会,因此得到了世界各国的普遍认同。尤其是在教育刑观念和恢复性司法观念提出后,社区矫正制度更以高效、文明和人道得到了更快发展。目前,在许多国家中适用监禁刑的罪犯人数都已低于适用社区矫正的人数。本研究以美国的现代社区矫正制度为例,试图解释美国现代社区矫正制度内在的发展规律和合理性,为我国社区矫正的发展提供借鉴。文章从研究背景和意义入手,介绍了当前国内外有关美国社区矫正的研究现状,提出了自己的研究方法和研究思路。在界定社区、社区矫正等基本概念的基础上,从"刑罚经济"原则、教育刑思想和恢复性司法等几个方面分析了美国社区矫正思想的理论渊源;从美国社区矫正制度的萌芽阶段到发展阶段再到全面发展介绍了美国现代社区矫正制度的历史渊源,在此基础上总结了美国现代社区矫正制度具有的特点;从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方式以及矫正期限等三个方面介绍了美国社区矫正的内容,结合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发展历史,从刑事责任和刑事政策两个方面对中美两国的社区矫正制度进行比较分析,提出了调整刑罚适用模式,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社区矫正体系以及完善社区矫正的配套设施三方面建议,以期对我国的社区矫正制度的完善能够有所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