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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旨在于对煤矿安全规制效果的综合评价进行研究分析,在系统地总结了国内外关于煤矿安全规制效果的理论研究和评价方法及成果的基础上,深入地分析了影响煤矿安全规制效果的因素,并且依据构建评价指标体系的原则,确定了煤矿安全规制效果的3个评价指标因素,即煤炭百万吨死亡率,煤炭产量和煤炭行业的利润水平,以及,针对煤矿安全规制效果评价指标进行评价的6个一级指标因素和19个二级指标因素,其中,6个一级指标因素具体包括了规制制度、安全投入、安全监管、矿工素质、技术水平以及市场环境,而19个二级指标主要涉及了法律框架的明确程度、规制机构的独立程度、矿井安全建设投入、安全检查、矿工身体素质、科研创新以及电力消费量等指标因素,最终确立了煤矿安全规制效果的评价指标体系。然后,通过对当前煤矿安全规制效果的评价方法的研究分析,最终决定采取基于层次分析法基础上的多层次模糊综合评价模型来对煤矿安全规制的效果进行模糊综合评价。近年来,我国采取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用于解决煤矿事故高居不下的问题,主要有关井政策、停产整顿政策以及煤炭产业重组政策,通过以上政策措施,使得我国煤矿安全取得了大幅度地提高,煤矿安全规制获得了初步成效,现在本文将对于煤矿安全规制效果进行具体的综合评价。由于1991年至2011年间是我国煤矿安全规制立法的恢复发展及其规制体制处于调整的关键时期,同时也是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并走向成熟的重要转型期,因此本文选择这个特定的时期作为煤矿安全生产规制效果综合定量评估的时期区间。现在本文以河南省某煤矿为例,利用层次分析法同多层次模糊综合评价法相结合的模糊综合评价模型对其安全规制效果的现实状况进行模糊综合评价。分析结果得出制约该煤矿安全规制效果的瓶颈主要集中于规制制度中的规制机构的独立程度,安全监管中的安全检查力度以及技术水平中的科研创新水平和煤炭深加工技术水平这几个方面,该模糊综合评价结果与该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状况是基本相符的,验证了该综合评判方法的科学性、合理性以及可靠性。基于以上结论,本文最后提出了可操作性强并具有针对性的具体的政策建议,例如加强完善规制政策,加大监管力度,提高技术水平,尤其注重科研创新和煤炭深加工水平的加强等。这也为相关煤矿政府规制机构提供了具有可参考性价值的相关建议。此方法可以提高煤矿安全规制效果综合评价的科学性和可靠性,并且可以广泛地应用于煤矿安全规制效果的综合评价中去,对于中国煤矿安全规制效果研究也是一种有益的补充,并完善了煤矿安全规制效果的评价研究体系,是一个颇具有现实价值意义的研究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