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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夏商时期始,历朝历代便有法外刑的使用,一直延续到中国封建时期的末代王朝——清朝。而清作为最后一个王朝,在法外刑上不仅有承袭前代的方面,同时又有其新的发展,但是各种法外刑也在随着清的灭亡逐渐消失。本文欲通过清代时期的诸多案例以及史料记载来研究其法外刑的发展。本文将通过以下几个部分对清代的法外刑进行研究:第一部分,对清代法外刑的概念和历史演变进行介绍。阐述法外刑的具体含义以及分类。同时介绍在清代以前各个朝代关于法外刑的发展。主要从夏商、秦汉、五代、唐宋、元明等五个时期加以阐述。然后介绍法外刑在清代的发展以及延续。第二部分,阐述法外刑在清代的具体适用情况。本部分将清代的程序法强制措施、实体法刑罚方法以及民间三个方面结合案例来对法外刑的种类和刑罚设置加以分析。在程序法强制措施上,多数集中在对犯人的拷讯和拘押程序上的法外用刑。在实体法刑罚方法上,表现作用在尊严以及人身的法外刑适用。在民间的法外私刑上,集中在私自对作奸犯科之人拷讯用刑以及实施复仇凌虐等情况。第三部分,主要是对清代法外刑大量适用的原因上加以分析,结合当时的历史原因、政治原因以及思想原因三个方面加以阐述。从历史根源来说清代法外刑大量适用是封建刑罚擅断、奉行口供主义的综合原因。思想上,包括传统的报应观根深蒂固,民众的权利意识和法制观念滞后以及信仰发生混沌。政治上,体现为清朝的封建专制主义皇权的高度集中、司法腐败以及国家时局动荡不安。第四部分,对清代法外刑的适用加以评析。从积极和消极两个角度加以分析。积极作用主要从法外刑加强了清朝当时的封建专制主义皇权,同时对犯罪起到了惩戒和威慑作用;消极作用,不仅扰乱当时的司法秩序、破坏司法活动、滋养了官吏等的贪污腐败加速清王朝的灭亡、对人们的身心健康造成了极大的伤害,而且对现今的司法实践也造成消极影响,实体法上表现为对犯人游街示众,程序强制措施上表现为刑讯逼供现象屡禁不止。本文在结语部分对清代从顺治入关至王朝灭亡对法外刑做了一个整体的梳理,并对当今的司法活动提出了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