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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自由裁量权是行政机关最常用的行政执法形式之一,如果行使不当对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必定造成损害,对其控制显得十分必要。上海市闵行区发生的“钓鱼执法”事件,受到公众广泛关注,其本质就是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滥用。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对其监督与控制在当今尤显得十分重要。司法控制是从事后控制角度来论述的,其在行政法理论上存在许多争议,在行政诉讼实务上也存在诸多缺陷。本文通过对国外行政自由裁量权司法控制的模式分析,探讨中国现阶段如何进行司法控制,以便最终达到救济行政相对人的目的。本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行政自由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