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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难的问题严重制约着创业型企业的发展和壮大,我国很多中小企业也都在这个问题上出现了发展的瓶颈。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通过政府引导出资,吸引民间资本投入到处于发展初期而且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利用资金杠杆作用,放大资金的使用效率。这样不仅可以为中小企业实现融资,改善融资环境,而且还可以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实现政府的政策目标。但是我国现在还处于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发展的起步阶段,一些理论还不成熟,发展市场还不是很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健全,运作模式也有待改进。为了突破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在我国的发展瓶颈,我国各个地方政府都在积极探索,不断进行新的尝试。同时分析国际上引导基金发展的成功案例,总结其成功经验,结合我国各地实际情况,取其所长,补我所短,发展具有我国特色的运行模式。 引导基金的过快发展也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比如说如引导基金与子基金的目标存在着一定的偏差,二者不能够很好地协调;引导基金在某些情况下不能很好地发挥其促进早期创业企业发展的作用等。所以引导基金应当不但要符合国家有关预算的要求而且还要完善其财务管理制度,建立起一个相对完善的管理和控制制度。这样才可以使基金向健康的方向发展。通过这些年的不断努力,我国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已经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回顾我国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历程,就是在摸索中前进,在考验中成长,在艰难中发展。 我们也可以通过在引导基金的模式上进行一定程度的创新以达到更为有效地运作的目的。在管理模式上的创新可以增大资金来源,可以通过建立市场化契约委托关来完善治理构架;通过摸索和实践,设立与自身相适应的发展体系等。有一些创业投资企业是通过参股的方式建立的,如果是这样的企业,那么他们就可以在合法的情况下拥有事先通过公司章程的权利或优先达成有限合伙协议约定。引导基金的优先分配权以及优先清偿权,能够极大降低引导基金的资产风险程度。引导基金应该科学合理地实施,很好地平衡地方财政资金服务和区域经济发展之间的的关系,并且能够兼顾创业投资机构市场化选择投资项目。使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杠杆效用得以充分的发挥,真正实现引导基金的可持续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