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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的十五大提出的伟大的治国方略。在法治旗帜的指引下,乘着我们的法治理想,沿着我们的法治现实,阔步前进。我们对法治的认识在这个时候变得如此迫切,如此渴望。我们试图从古代的法治理论来论证了我们的法治道路选择,我们试图从西方蒙娜丽莎般的法治史图中寻求我们的法治模式,我们试图从西方发达的法治中获取我们的理想,我们试图经过改良我们的现状来实现我们的法治理想。如此,这般,我们选择法治的道路显得如此与众不同。当我们没有选择法治的时候,法治是美好的向往;当我们选择法治的时候,法治的现实与我们的期望有落差,我们对法治的向往就化为一种对法治的理性思考。到底法治是何物?我们为什么要实行法治?我们需要什么样的法治?问题是尖锐的,答案应该多样化的。中西方的哲人、法学家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孜孜不倦地探索。而,对于我们来说,我们提出的问题是法治何以可能,我们要解决的是中国的法律现实问题,我们的研究探讨的是一般法治意义的基础,即法治就是法律的统治中的基础。到底法律统治的基础是什么?法律的统治何以可能?为什么我们要让法律来统治我们?我们应选择怎样的法律?是我们探索的问题。我们的论题的研究就是围绕这个问题展开的。我们认为,回答以上的问题的归结点就是法的合法性问题。法的合法性,既包括了形式上的正当性、程序上的正当性,还应内含着对法的内在合理价值的认同,即对法的合理性的认同。我们的研究进路是从理论的构建到实践的运用的过程。文章分为两章,第一章是对法的合法性基本问题的研究,第二章是对法的合法性与中国法治社会若干现实问题的研究。在第一章中,我们首先从法的合法性释义开始,对西方法的合法问题及概念的研究作深入批判研究,从而得出自己对法的合法性认识。随后,对法的合法性与相关法学范畴的辨析,厘清了法的合法性与法的合理性、合道德行、正当性的关系,挖掘了法的合法性的社会基础,深入探讨了法的合法性的本质,研究了对法的合法性评价的标准,分析了法获取合法性的条件。这样的脉络研究是基础的,也是深刻的,揭示了法的合法性的面貌。在第二章中,我们直面了我们的法治,直面了我们的法律问题,分析了我们当前遇到的法律问题对法的合法性的影响,并且对消除法的合法性问题的途径作出了初步的研究。在这一章中,我们仅仅围绕法的合法性与民主政治、法律权威和法律信仰之间展开。但是我们回应了的法律现实问题,更深刻反映法的合法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