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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信息先行”已是业界的共识。电子信息产业投资“一带一路”不但可以促进自身的结构调整和升级,还可以渗透其他产业,加速“一带一路”建设的总体步伐。电子信息产业在进入“一带一路”国家时,面临着自身规模庞大、结构复杂的问题,在“落地”中同样受到东道国进入壁垒的制约,现实中也不乏因为进入方式选择不当而导致的跨国投资失败案例,进入方式选择已成为跨国投资的重要过程之一。本文首先分析了出口、契约、国际证券投资和对外直接投资四种进入方式。出口和契约方式进入“一带一路”国家相对不足,国际证券投资常见于以色列、新加坡等少数资本健全的国家,大量存在的案例是以对外直接投资的方式进入“一带一路”国家的。第三章在总结部分学者理论的基础上,从投资主体层面、东道国投资环境层面、政策文化层面分析了影响进入方式选择的因素。第四章选取了6个解释变量,建立二元逻辑选择模型,针对企业独资进入还是合资进入作了实证分析。实证分析结果为:电子基础产业受投资主体层面因素影响较大,信息应用产业受东道国投资环境层面因素影响较大,政策文化因素对信息服务业进入方式选择的影响较大。第五章根据前文分析提出了合理的对策建议:(1)中小企业要扩大以贸易、契约方式进入“一带一路”国家的比重,大型公司应勇于对外直接投资;(2)电子基础产业应实行本土化专利创新,有效利用亚投行融资;(3)信息应用产业应争取东道国政策支持,努力改善东道国投资环境;(4)信息服务业应善于消除文化差异的影响,灵活运用各种国际进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