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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对行政立法监督机制的完善作了系统的分析和研究。这一研究对进一步加强对行政立法行为的监督,使行政主体的立法行为更加合法和合理,同时也对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的保护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和国家不断总结治国的经验教训,高度重视民主政治建设。二十多年的法制建设,硕果累累,尤其是行政立法方面,更是取得令人瞩目的成就。我国先后出台了大量的行政法规、行政规章。目前,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上千件,国务院各部门和有规章制定权的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多达几万件。广泛的行政立法对于规范政府权力,促进依法行政,推动政府管理,促进行政高效,促动政府关心法治和人权,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但是,缺乏控制的行政立法将会引起不同程度的权力扩张。在日益崇尚法治时代精神和人权价值观念的行政领域,政府立法及其改善的问题已经越来越受人注目。为了保证行政立法的合法性,使行政立法尊重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有必要对行政立法进行全面的监督。
本文首先通过引用国内外的专家、学者对行政立法行为监督的研究成果,其次阐述了一下行政立法监督的一些基础理论,然后重点指出了行政立法监督机制存在的几个问题,主要是从行政立法监督的主体、对象、方式、程序等方面来说明,最后谈如何完善行政立法监督机制,也是从行政立法监督的主体、对象、方式、程序等方面来提出对策。笔者希望通过对中国行政立法监督机制的简要分析并提出了完善的对策,有助于对中国的行政立法监督发挥更为有力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