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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作为“民生之依”的养老服务业逐渐成为每年工作报告的重点,各级财政资金投入占比也逐年加大。然而养老服务业专项资金在使用和管理方面还存在的诸多问题,各种违法违规现象逐步引起了上级部门以及社会公众对养老服务业专项资金监管的关注。因此,各级政府积极开展养老服务业专项资金的绩效审计工作显得尤为重要,这不仅能提高养老服务业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及效果,同时也在提高政府公信力、增强审计监督权威性等方面都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本文首先回顾了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等内容的相关国内外文献研究。国内对于绩效审计这一领域起步较晚,审计法律法规并为针对绩效审计作出详细规定,具体对于养老服务专项资金的审计准则更为缺乏,并为形成统一标准,而国外对绩效审计相对来说已有较为成熟的准则及规范,加拿大、澳大利亚、英国等早已将其纳入审计法,可以说已经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备的理论体系。这为本文学术研究提供了可靠的文献基础及研究思路。随后,基于公共财政理论、公共受托责任理论及新公共管理理论,梳理了国家审计机关与社会公众的受托责任关系和建立服务型社会的本质目标。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了养老服务业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构成要素,进一步探讨了养老服务业绩效审计现状及问题,突出了养老服务业绩效审计进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研究的必要性。最后,本文以LZ市养老服务业专项资金绩效审计为例,在对LZ市养老服务业基本情况初步介绍后,分别从审计前期调查、方案制定、问题发现、调查建议等内容详细描述审计过程及结论。随后从实际案例中归纳出绩效审计中所存在的问题并进行了成因分析。通过案例分析研究,本文旨在为养老服务业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下一步评价指标体系完善以及责任追究制度加强等方面提供改进建议,从而推动养老服务业的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