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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农业大国,农村的兴衰影响着整个中国的经济,新中成立到现在,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不仅城市发生了巨大变化,给以农业为生的农村也带来了十足的发展,我国也在朝夕之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三农”问题和“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一直以来是经济发展过程中关注的主要问题,这不仅制约了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也同样影响着我国整个经济社会的发展,所以,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步伐,我国对于农村经济的重视也越来越高,农村金融的发展也在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由于我国农村的特殊性,农村金融在其发展过程中一些矛盾也逐渐显现出来:首先是农村和城市之间的差距导致了金融服务水平上的差距;其次是金融业务范围与城市相比存在较大的局限性;第三是在农村抵押担保业较落后。而此时,要想使农村经济更好更快的发展起来,土地流转是最主要的方式,而土地流转也是土地改革中重要的内容之一,并且良好的金融支持是土地流转过程中最有力的保障,为了改善农村金融业发展落后的现状,2006年12月中国银监会发布第90号文件,文件主要针对的是农村金融行业准入政策,为放宽准入政策提出了若干意见。为此,农村土地流转改革的金融支持问题也成为了当前研究的热点问题。本文以农村土地金融理论为基础,从农地流转的金融制度建设出发,并以贵州湄潭、重庆江津为例,着重探讨了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农村土地流转的历史发展及现状,农村土地流转的金融制度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对当前农村土地流转的金融支持的现状和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及意见。研究表明:土地流转是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的主要方式之一,并且制定适合我国国情的土地流转制度不仅能促进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而且还能使土地得到高效、合理的利用。而在土地流转过程中,金融行业的支持又是不可或缺的有力支撑,金融行业在农村中的制度建设,不仅为农村土地流转提供了重要的资金支持,而且也使金融行业的行业范围得到了更好的开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