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和改革开放的攻坚时期,对于中原大省河南省来说,“中原经济区”建设正处于蓄势崛起的阶段。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尤其是加强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直接关系着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能否有效落实,直接关系着河南省委省政府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作用能否彰显。公务员绩效评价,是《公务员法》的重要内容。抓好公务员绩效评价工作,既是建设公务员队伍的需要,更是提高公务员工作成果和效率的要求。公务员绩效评价工作虽然在我国有了一些发展,但是河南省作为公务员基数大省,此项工作起步较晚,在探索实践中还存在种种问题。2010年,河南省人社厅《关于在行政机关开展公务员绩效考核试点工作意见》下发后,各试点单位围绕省政府提出的“两转两提”和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若干意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了公务员岗位绩效评价试点工作,对建立公务员绩效评价体系和运行机制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尚处初级阶段。因此对河南省基层公务员绩效评价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推动该项工作向纵深发展,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通过对河南省平桥区公务员绩效评价情况的问卷调查,了解到该区在此项工作实施中存在很多问题和不足,具体表现为绩效评价主体不明确、指标内容不具体、缺少定量评价方法、缺乏有效反馈和沟通以及评价结果激励作用缺失等。通过探究该区公务员绩效评价在观念、机制、操作方式上存在的深层次原因,结合实际,尝试从组织领导、评价指标设定、评价方式优化、评价结果运用等方面探讨适合河南省情的公务员绩效评价制度,并制定河南省公务员绩效评价改革具体实施方案。研究认为需要通过不断加强各级政府部门重视程度和健全绩效评价组织分工,进一步强化公务员绩效评价的组织领导;通过完善绩效评价指标内容、改进绩效评价方式、扩大绩效评价民主制,进一步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价体系;通过建立完善的信息公开机制、反馈机制等,进一步加强绩效评估结果的应用;通过在实际工作中着力明确公务员关于“依法申诉”的基本权利,进一步加强绩效评价申诉机制的实际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