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经济与社会的不断发展及其对法治的客观需求,我国的行政诉讼法在面对司法实践时逐渐暴露出其不足和问题,国内学者对修改行政诉讼法的呼声也越来越高。2014年11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诉讼活动的基本原则;而这里的所谓“事实”是指能被证据证明、依据证据可以成立的客观情况。因此,证据是三大诉讼法的核心和灵魂,是诉讼活动的关键要素;证据运用的恰当与否,往往会影响诉讼的顺利进行,同时也能决定当事人的诉讼成败。为了加强对司法实践的研究,本文特对某省Z市A法院行政诉讼案件中的证据运用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试图从数据中寻找证据与判决结果的相关性及其内在规律。 本文的论题是《我国行政诉讼证据运用研究—以Z市A法院为例》,全文分为六个部分。第一章简要介绍我国行政诉讼证据运用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以及本文的研究方法。第二章主要阐述了行政诉讼证据运用的基本内容和行政诉讼中证据运用的基本理论。第三章从文本上分析行政诉讼证据运用的相关规定以及其不足之处,主要包括证据种类、举证责任、举证期限、非法证据之排除以及证据运用的其他内容五大方面。第四章为本文的重点,从实证数据和典型案例两方面相结合进行阐述,实证数据来源于Z市A法院2008-2012年行政案件中证据运用情况的统计,通过分析,希望得出预设的结论--当事人的举证种类、举证数量与判决结果存在一定的相关性。此外,本章还选取了两个典型案例,希望借助个案分析,增加文章说服力。第五章针对立法之不足和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对证据种类、举证责任、举证期限、非法证据之排除以及证据运用的其他方面提出了改革完善的具体对策。第六章是结论,分析和论证了完善我国行政诉讼证据运用制度的路径及其意义,即通过不断完善我国行政诉讼证据运用的相关制度,能够实现判决的公平正义,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推进依法治国战略目标的早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