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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是经营风险的行业,与社会和公众的利益密切相关,承担着重要的社会管理职能。保险公司作为经营风险的主体,面临着双向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一方面由于信息量不足,保险人不能完全知晓被保险人的风险状况,导致高风险投保人增加,产生逆向选择的问题;另一方面由于保险公司治理的不完善,导致保险公司经营透明度不高,在承保和理赔等环节,被保险人往往处于信息劣势。减少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达到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和维护保险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保险监管双重目标,成为摆在保险监管部门面前的重要课题。在近年来的保险监管实践中,特别是保险监管信息化建设实践中,监管部门通过集约化的信息化建设,不断完善非现场监管制度。内部整合监管数据,外部搭建跨行业的资源共享平台,消除行业内外的信息不对称,取得了良好的监管成效。通过政务协同进行与地方其他政府部门进行保险相关信息资源的共享,将保险公司之间、保险公司与监管部门之间、监管部门与其他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孤岛”链接在一起,形成了完整有效、更新及时的保险相关数据的共享机制。通过信息资源共享,保险公司对风险的识别和产品定价能力得到了增强,保险公司的服务水平得到了提升。于此同时,通过数据库技术的分析研究,监管部门据此披露保险相关信息。这种信息披露机制不同于保险公司自身的信息披露,其数据来源是具有行政管理色彩的数据大集中平台,因此兼具数据真实性和监管权威性。而这种通过面向公众以及媒体的信息披露,又能反向促进保险公司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本文通过分析我国当前保险监管以及保险业信息化建设的现状,引出在政务协同模式下,加强和改进保险监管信息化建设对减少信息不对称的现实意义,深入剖析保险监管信息化存在的问题,借鉴国际信息化监管的实践与经验,并通过案例分析提出建立跨部门的资源共享机制和加大信息披露是保险监管信息化的实施方向。对于构建和完善我国保险信息化监管的发展战略,提升保险监管效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