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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版权保护问题进行了探讨。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是指具有地方传统文化遗产特征,并在来源地或者流传地居民之间世代流传的文学和艺术作品,具有集体性、地域性、传承性、变异性等特征。由于受到多方面的冲击,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发展面临困境,对其进行保护的需求越来越大,尤其在版权保护方面。我国在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保护方面仍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专门的立法保护依然是一片空白,应该要加快版权立法步伐。湖南地区也有着丰富的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但在版权保护方面也存在着诸多问题,如权利主体不明确,权利内容不确定,权利限制和保护期限方面存在问题,缺乏相关的法律责任和管理机构等等。由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具有强烈的地域性特征,各地的文化和法制环境也有很大差别,我们无法找到一个统一的保护模式来适应各国各地区的实际情况,在文化认同方面进行法典化和建立统一的法律是不可行的,这些都决定了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保护应当立足于地方性的版权立法保护,湖南地区也不例外。地方性法规保护更具有可操作性,也更有利于保护当地的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在国家统一立法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给予宏观保护的基础上,各地方应该制定相关的地方性法规,给当地的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以微观的具体的版权保护,从而完善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版权保护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