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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城郊地带既不属于城市,也不属于农村,它处于我国连接二元社会结构的特殊地带、边缘地带和过渡地带,一般是各种社会矛盾的交汇区域,由此而引发出了各种城郊地带的独有问题,其中因土地被征用而产生的失地农民问题成为各种问题的焦点。在中央和地方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努力提升城镇化建设质量和内涵的背景下,城郊失地农民的公共服务供给问题成为了广大民众关注的焦点,同时也成为了衡量新型城镇化质量的重要标准。对于城郊失地农民公共服务供给问题的研究,国外由于土地产权性质的不同,一般不存在失地农民这一概念,但是国外依然有许多关于城郊地区农民公共服务供给方面的研究,其主要的观点和结论依然是城乡公共服务供给须走向均等化。国内学术界关于这一问题的研究主要是从城镇化进程中衍生的问题及其解决,到将失地农民的公共服务供给问题纳入新型城镇化质量考核体系,体现出了对于新型城镇化中有关民生等重点问题的关注。基于此,本文试图对城郊失地农民、公共服务供给等核心概念进行界定,比较详细阐释了新型城镇化理论、公共服务供给理论、新公共服务理论以及城乡协调发展理论,分析了新型城镇化中关注城郊失地农民公共服务供给的重要意义。接着,梳理了新型城镇化中城郊失地农民公共服务供给方面取得的成绩,并重点指出了目前还存在的不足之处,认为主要存在城郊失地农民缺乏均等的基础教育资源、均等的医疗卫生待遇、城郊失地农民依然突出的就业问题、城郊地区公共基础设施滞后于城镇化进程以及城郊地区的公共安全保障不足等问题。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有政府对城郊失地农民的市民素质培育不足、政府的扶持政策缺乏制度保障、城乡二元结构对农民社会保障权的限制以及城镇化是一个渐进的过程等。在此基础之上,我们提出了完善城郊失地农民公共服务供给问题的对策建议:(1)坚定不移地促进城郊失地农民的市民化转变;(2)政府需全面履行城郊地区公共服务供给职能;(3)强化实施保障以推动公共服务供给政策落地;(4)以户籍制度改革为抓手打破二元结构限制;(5)依据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律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