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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历史学、信息学的角度对宋代公文传达与公布的途径、体系及其相关规范做了系统的阐述,并重点对其政令信息的公布方式进行粗浅的探讨,分析公文传达与公布制度对于宋代政府行政管理以及政治发展方面所具有的意义。 本文共四万三千余字,主要分为五大部分: 第一部分引言,主要陈述了本文的选题意义以及本课题的研究现状。 第二部分论述宋代政府机构内部的公文传递系统。首先,探讨章奏表状等公务文书的向上呈递渠道。在宋代官府机构内部的公文传递系统中,呈递臣僚章奏的主要职能机构是进奏院、通进银台司、登闻鼓院和登闻检院。其中进奏院是负责转呈各地官员章奏表状等文书的专职机构,严格按照相应的制度接收呈递各地送来的公文;通进银台司是承转中央和地方各种文书的总枢,同时还负责监督、审查各职能部门的公文处理情况;登闻鼓院、登闻检院属朝廷受理章奏的特殊渠道,负责接收进奏院和通进银台司不能依法循例按常规接收的各种文书。此外,臣僚上殿奏事与吏民邀驾进状也是宋代朝廷受理臣僚章奏表状等公文的重要途径。皇帝临朝视政时臣僚上殿奏事,可将有关机密要政和涉及地方安危的突发事件及时通报于上,是一条最为直接、方便、快捷的下情上达的通道;与上殿奏事相辅而行的邀车驾进状,则为百姓提供了面君陈冤的机会。其次探讨宋代如何利用政府机构内部的公文传递系统颁行与公布政令。宋代朝廷向下传达的机构也有多个:进奏院、通进司在上呈文书的同时也担负向下传送政令信息的职责。此外,还设立了发敕司专门负责下发中书、枢密院下发的公文。另外,转运司在沟通中央与地方信息往来中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第三部分阐述宋代中央政治官报——邸报对朝政信息的公布。主要涉及邸报的编报程序、发行时间、传播手段、传递的内容、传递的对象与范围、邸报在传报政治信息方面的重要作用、朝廷对邸报传递途径的监督控制以及对私自传递公文内容的查禁等方面。邸报是由进奏院的进奏官们传发的政治官报,专门用于传知朝政。宋代的邸报在太平兴国六年(981)宋太宗对进奏院进行整顿之后,由朝廷直接控制,建立了进奏官采录编定,检正、检详官判报,门下省审查等一系列的编纂与传递制度,成为我国封建时代较早出现的具有权威性的中央政府官报。邸报的内容非常丰富且趋于规范化,涉及皇帝的制诏谕旨与起居活动、官员的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