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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经济飞速发展,房价问题已经成为城市中低收入人群的首要生活问题。因此,发展保障性住房已经成为我国政府面临的主要责任,我国政府制定的政策也向中低收入家庭倾斜。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住房制度发展相对缓慢,其中重要原因是尚未形成成熟的金融融资供应体系,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资金不足。为解决保障性住房资金缺乏的问题,2010年8月5日,哈尔滨市成为28个试点城市之一。这是国家对住房公积金用途的一项新举措与重大改革,一方面住房公积金的闲置资金得以利用,被盘活的闲置资金既能保值增值,又能更好地服务于广大职工;另一方面,保障房建设资金缺乏的问题又得以解决。保障房建设与住房公积金相结合,一举两得。 本文从哈尔滨市保障房建设现状入手,住房保障问题为中心,应用公共物品、公共资本的公共性缺失、市场失灵等公共经济学理论,分析保障房建设出现的问题,公积金资金方面存在的问题,两者结合出现的状况等,全面阐述两者结合的理论依据,发现存在的不足与问题。进一步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住房公积金支持剖析,并指出我国目前住房公积金制度中存在缺陷,导致公积金政策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表现在其使用率低下,资金运作不灵活;在利用分配上存在局限性和失衡性问题等。通过开拓资金运作渠道提高公积金使用效率,不断提高公积金制度的法律地位并完善其管理模式,以及扩大群体受惠面并注重公积金的利益分配上得出结论。 本文立足于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现状,从住房公积金存在的闲置资金、政策优惠优势、保障性住房建设现状等为切入点,利用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存在资金缺口,总结归纳出利用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存在的问题及风险,并借鉴了国内外先进经验提出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建议,对如何利用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进行深入研究。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完善和改革具有非常重要的社会意义,对于促进我国住房市场和保障性住房建设也具有举足轻重的经济意义。本文从实际出发为哈尔滨利用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提供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