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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建国60年来,我国形成了主要由共青团组织管理青少年事务的具有中国特色的青少年事务管理机制。 但是在新的历史时期,共青组织在管理青少年事务工作方面也面临新的形势和挑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共青团组织只是协助政府管理青少年事务。并且,共青团作为具有鲜明政治属性的群众团体,在组织覆盖、资源、职能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从政府工作现状来看,目前大量由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青少年事务分散在各个部门。以南京市白下区为例,经初步统计,青少年事务分散在教育、劳保、司法、文化等20多个部门和街道办事处运作,各个部门工作的对象是全部人口,很难充分关注青少年群体的特殊需要,真正适合青少年特点。目前我国非政府组织正处于刚刚起步和发展阶段,参与社会青少年事务的力量还不够强大,不足以承担多样化、个性化的青少年需求服务。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比照世界有关国家青少年事务的管理经验,针对中国当前既有的青少年事务管理机制,探究构建符合中国国情的青少年事务管理模式既有必要也有思考的空间。本文也正是想通过一些理论以及实例方面的研究,探讨共青团组织在青少年事务管理领域的合理合法性、途径及方法。 本文从共青团与青少年事务的概念辨析、南京市白下区共青团青少年事务管理情况分析、国外青少年事务管理实践、完善共青团青少年事务管理的建议等四方面,讨论了共青团青少年事务管理。 首先,明确了共青团青少年事务管理的依据。一是共青团青少年事务管理是党对共青团提出的具体工作要求;二是共青团承担政府职能,管理本国和本地区青少年事务符合中国的实际情况;三是共青团青少年事务管理是共青团组织的基本任务和职责,也是共青团工作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社会职能的创新和拓展。并指出,新时期共青团青少年事务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推动有关青少年的立法;在青少年问题上为政府提供资讯和建议;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推动青少年教育;监督、维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为青少年创造娱乐休闲的各种条件;促进家庭建设,推动青少年发展;面向全社会代表、宣传青少年。 其次,深刻剖析了新形势下共青团青少年事务管理存在的问题。一是共青团组织以群团组织身份对青少年事务进行管理缺乏充分的法律依据;二是共青团组织对青少年的有效覆盖率不高;三是共青团组织吸收和使用资源的能力不强;四是基层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职业素养不高。 第三,本文借助案例分析等手段,从创新工作理念,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推进项目化、社会化运作,加强社工队伍建设等五方面,为完善共青团青少年事务管理提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