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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多针对我国而言,主要指由我国国家机关以及其他组织举办的从事教育、卫生、科技等活动的社会组织。其多利用国有资产进行建设,以社会公益为目的,属于服务性组织,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组织机构名称。事业单位会计,是包括记录、反映和监督其预算执行过程及其结果在内的专业性会计。事业单位的会计对象是各单位实际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我国事业单位会计体系由准则与制度构成,主要包括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两部分。其中,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又包括医院、高校以及科学事业单位等行业会计制度。整个事业单位会计体系形成于1998年前后。1998年起颁布并开始施行的原《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以下简称原《准则》)一直起到规范我国事业单位会计活动的作用。在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颁布之前,原《准则》一直在其职能上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对我国当时的事业单位会计的发展具有深刻的影响和重大的意义。然而,原《准则》只有一个类似于《企业基本会计准则》的总论,在内容方面显得较为单一,其不适应性随着我国市场经济深入发展和公共财政体系的不断改革而逐渐表现出来,不能满足新的财政管理体制的要求。此外,随着我国医疗卫生、教育体制及事业单位改革的不断深化,原《准则》也无法适应新形势下事业单位的发展需求。由此可见,由于原《准则》既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的需求,也无法满足我国事业单位发展的需要,使得我国事业单位会计改革不断面临着新的压力和挑战。因此,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需要进一步修订及完善。2012年12月5日,我国财政部部务新《准则》会议修订通过了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新《准则》于次日由财政部令第72号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此次新《准则》的实施颁布,掀起了我国事业单位会计深化改革的浪潮。在原《准则》的基础上,新《准则》的施行在进一步提高事业单位会计信息可靠性的同时,也促进了事业单位会计一致性的发展,使其更加符合国际惯例,为会计制度中尚未规范的但是却已经在事业单位会计实务中出现的新问题提供会计处理依据。新《准则》的颁布施行,标志着统驭我国事业单位会计体系的概念基础和框架已初步建立。同时,为我国未来政府会计准则的制定奠定基础。然而,新《准则》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在界定适用范围与事业单位的性质、会计核算基础、财务报告信息披露等方面均有待完善。本文基于上述研究背景,围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改革的目的,结合我国国情分析了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改革的必要性,在总结归纳国际上关于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改革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新旧准则进行了系统对比,主要围绕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会计目标、会计要素确认、会计基本假设、计量和报告等多个方面详细论述了新《准则》较之原《准则》的变化和改进之处,同时研究了新《准则》中仍然存在的不足之处并试对其提出修改建议,最后尝试对其未来发展方向进行预测,以期为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体系乃至整个会计准则体系的完善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