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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进入城市。在保障其就业和生活的同时,推进农村人口享有市民化待遇,打破城乡二元体制壁垒,促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惠及全体常住人口已成为城镇化进程中的重要任务。国家卫计委公布数据显示,截止到2014年底,我国流动人口达到2.53亿,占总人口的18.5%。乡—城流动人口更是占到流动人口的80%以上,且这一状况在短时间内不会发生变化。在为城市的发展做出贡献的同时,乡—城流动人口享受市民化待遇困难重重,尤其体现在参加流入地的社会保险上。伴随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形势愈加严峻,乡—城流动人口无论是返乡还是在流入地定居都将面临养老问题,如何保障乡—城流动人口的晚年生活将成为各级政府不得不面对的紧迫问题。2011年颁布的《社会保险法》从法律上明确了乡—城流动人口参加流入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权利。《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等文件相继出台,在政策层面上为乡—城流动群体参保提供了依据。在当前形势下,认清和把握我国乡—城流动人口的参保现状尤为重要。基于此,本文通过使用2014年和2010年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数据,并结合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和历年《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公布数据,对乡—城流动人口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现状和影响因素做出研究。首先,本文对乡—城流动人口的总体规模进行分析,并对其人口社会学特征进行了描述。其次,结合人口因素、家庭特征、流动经历和工作状况研究了乡—城流动人口的参保现状,数据表明乡—城流动人口的整体参保率较低,参保比例仅占13.31%。第三,将影响参保的因素分为四类:第—类是个体因素,包含流动人口的性别、年龄分布和受教育程度等;第二类是家庭变量,包括婚姻、随迁状况和住房属性等;第三类是流动经历,包括流动类型、长期居留意愿、流入时间和流入地区域等;第四类是就业状况,包括月收入、单位性质和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状况等。在2014年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数据的基础上,将四类因素进行二元Logistic回归分析。回归结果表明,不仅人口和家庭因素对乡—城流动人口参保有着显著影响,流动经历和工作状况的影响也尤为突出。跨省流动、拥有长期居留意愿、流入时间在6年以上和流入地为东部地区的群体参保的机率更高。月收入水平较高,工作单位为国有性质的乡—城流动人口也拥有较高的参保比例。总体而言,我国乡—城流动人口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比例整体偏低,不同区域和工作单位参保存在明显差异。针对存在的问题,特提出以下对策建议:—是在推进乡—城流动人口的市民化过程中,首先要落实户籍制度改革的相关措施;二是通过宣传教育提高流动人口的参保意识,对于权益受损等问题要建立反馈机制及时了解其利益诉求;三是建立人口管理档案,实现流动人口的信息共享,同时打破地域壁垒,便于养老保险的转乘接续;四是关注乡—城流动人口的内部差异,将流动人口中的高龄者的参保及养老问题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为其提供精准的公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