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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O2O商业模式的兴起和发展,鉴于网络订餐具有直观形象、互动性强、方便快捷、便于管理等特点,被消费者逐步接受和认可,网络订餐行业迅猛发展。网络订餐在带给消费者快捷便利的同时,因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滞后,存在诸多隐患。近年来,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事件频现于各大新闻媒体,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现今,我国急需对网络订餐食品安全及其监管进行全面系统地研究,进而为相应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政府食品安全监管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当下,我国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不力,缺乏有效的监管措施,即使现有的监管措施也存在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在技术上和管理上存在漏洞,注册商家审核把关不严,对其违法经营制止不力,甚至包庇其不法行为;相应的法律法规不完善,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和2016年颁布的《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对网络订餐诸多关系界定不清,权责不明;部门间监管不协调,政府部门间以及政府与社会组织、订餐平台间存在监督配合不默契,推诿扯皮等现象;网络订餐的虚拟性及其事前、事中监管的缺失,导致问题食品追溯困难。针对我国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诸多问题,要借鉴发达国家在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成功经验,从多方面着手。一是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网络订餐的各个环节及其主体要有相应的规范,并建立监督、追责制度。二是建立和完善网络订餐主体准入机制,加大入网商户的审查力度,规范第三方平台监管行为。三是建立和完善网络订餐食品安全政府监管协作机制,搭建“互联网+监管”信息平台,确立网格信息化监管模式,建立网络订餐追溯召回体系。四是建立社会组织参与的食品安全监管协作机制,确定网络订餐行业标准,充分发挥媒体及广大消费者的监督作用。食品安全是民生大事,我国政府要建立和完善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推动网络订餐行业稳步发展,在便民惠民的基础上,切实保障消费者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