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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制度是现代合同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我国自1999年颁布新合同 法以来,对这一制度的研究已取得了一定成果。但是尚不够深入、全面。本文意 在理论上,通过比较分析的方法对合同解除制度进行进一一步探讨,并希望在学术 上对我国现有合同解除制度提出改进意见。本文主要探讨四个问题: 第一,合同解除的概述。首先,论述了合同解除的概念。通过分析国内理论 界对合同解除制度概念的不同理解,笔者总结出该概念包含的基本要素。然后, 通过对各个要素的剖析,总结出笔者赞同的对该概念的定义。其次,论述了合同 解除制度的历史演进。 第二,合同解除的条件。这是本文的重点所在,也是合同解除制度的核心。 为进行比较清楚、透彻的研究,笔者分别就约定解除条件和法定解除条件进行了 论述。其中,在法定解除条件一节,又对不可抗力、预期违约和实际违约状态下 的合同解除分别作了研究,并在理论上提出笔者对我国新合同法相关内容的修改 意见。 第三,解除权的行使与消灭。解除权的行使是合同解除的必要步骤。明确解 除权行使的方式、原则有助于正确解除合同,完善合同解除程序。所以首先根据 合同解除的不同方式,就单方解除和法院裁决解除的解除权行使方式作了介绍。 其次,为贯彻解除权禁止滥用原则,笔者还就解除权消灭制度作了比较研究,并 提出进一步完善的建议。 第四,论述合同解除的效力。为明确合同解除后已经履行的给付和因该给付 所获得的利益、遭受的损失等问题的处理,结合民法学基本原理和各国立法例对 合同解除与恢复原状、合同解除与损害赔偿的关系进行了剖析,并对具体状态下 的合同解除的效力提出建议。 总之,笔者试图从整体上对合同解除制度进行比较分析研究,并力图在理论 上对我国新合同法确定的合同解除制度提出改进意见。由于民法的博大精深和合 同解除制度本身的深邃内涵,笔者的见解难免有浅薄疏漏之处,敬请各位老师同 学指正。